书城出版畅销经典名家经典梁启超随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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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干涉与放任

古今言治术者,不外两大主义:一曰干涉,二曰放任。干涉主义者,谓当集权于中央,凡百皆以**之力监督之,助长之,其所重者在秩序;放任主义者,谓当散权于个人,凡百皆听民间自择焉,自治焉,自进焉,其所重者在自由。此两派之学者,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皆有颠扑不破之学理,以自神明其说。泰西数千年历史,实不过此两主义之迭为胜负而已,于政治界有然,于生计界亦有然。大抵中世史纯为干涉主义之时代;十六七世纪,为放任主义与干涉主义竞争时代;十八世纪及十九世纪之上半,为放任主义全胜时代;十九世纪之下半,为干涉主义与放任主义竞争时代;二十世纪,又将为干涉主义全胜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