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写了篇短稿子,谈一些城市设立非文明法规,汽车撞了违规行人“撞了白撞”。不久前又见中央电视台专题讨论此事,有事、有证、有形影、有理据,比我说得还明白:你那个法规有违天理,亵渎人情,不合国法。然而并没有见到上海、沈阳、郑州、武汉等市衮衮诸公有所回应,更遑论有所更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