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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剑拔弩张

登州县县衙内,

韦阿大跪在堂下结结巴巴地哭诉着昨夜被袭的经过,右手中指包扎着白布,明显短了一截:

“事情就是这么回事,还请青天大老爷一定替小的作主啊!”

说着又磕起头来。

“你就一点都没看清那人的模样?”堂上的登州知州问。

“当时草房内一片漆黑,小的只顾着逃命,真没看清!”

知州一捋胡子,略微沉吟道:

“你最近没有和人发生口角结怨吧?”

“小人向来老实本分,除了俺家娘子有时会嫌俺长得丑以外,没人说过俺。”韦阿大答道。

“你家娘子......”知州似想到了什么。

令韦阿大退下之后,知州越想越觉得此事蹊跷,

“会不会是他家的娘子......”想到这里,知州吩咐手下道:

“来人呐,传韦阿大娘子上堂!”

小芸毕竟是个姑娘家,知府的一番言辞询问后,话语间多少有些慌乱,忽听惊堂木一响,知州大声喝道:

“大胆小芸,还不从实招来,难道真的想要本府动大邢吗?”

小芸双腿一软,说出了实情。

押下小芸之后,知州感叹道:

“可惜啊,芳龄女子,一念之差,谋杀亲夫啊,是死罪。”

按照北宋刑律,谋杀亲夫属十恶不赦,应立即处以斩邢。

考虑到小芸有些微的自首情节,并且过门之后尚未前去拜见夫家父母,这在宋律上便仍未算是韦阿大的妻子。综合以上两点,知州决定从轻发落,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又将此案移交大理寺复审。

大理寺官员一看案情经过,坚持要将小芸立即斩首,不予减刑。

由于跟登州知州判决发生矛盾,案子最终递到了神宗那里。

一件刑事案件摆到了神宗面前要求圣裁,此时皇上的决定反映的就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态度了,更是一种政治态度。考虑到天下积贫积弱、民心亟需安抚的现实,为了展现自己宽厚仁爱的国君形象,结合小芸的自首情节,神宗决定免其一死,以赎金抵罪。

大理寺一看神宗的决定,大感意外,竟然拒不执行皇帝的裁定。

恰在此时,登州知州被调到了大理寺任主持,那些一心想要判小芸死罪的大理寺官员便觉得此事棘手,犯妇怕是要逃脱法网。其中一名大理寺官员便上疏弹劾原登州知州判案不公之罪。

如此一来,原本一件小小的刑事案渐渐变得复杂起来。神宗一看如此,便将此事交由翰林学士王安石和司马光处理。

二人争执不下,便又交由神宗裁定。

神宗见此,再次判决:免小芸死罪,改为流放。

大理寺官员对此判决仍不满意,要求另一拨翰林学士审理,

那一拨翰林学士坚持王安石免其死罪的意见,此时司马光那一方又无法认同了。如此一来,朝野上下,围绕此案陷入一场争论之中。

两派的分歧归根到底是审案原则的问题:

王安石一方坚持的是寓情于理、宽仁为先的原则。反对他的司马光一方秉持的却是唯法主义、法礼为先的原则。

最后,案件还是交由神宗裁定,神宗权衡各方的意见,给出了终审判决:处小芸以鞭邢,后发配至原籍服劳役。

此判决一下,一位反对派的参知政事唐介当面同神宗和王安石争论,王安石一怒之下说道:“凡对此判决再有异议者,以朋党论处!”

面对着皇帝覆水难收的终裁,唐介愤懑而归,不久居然患背疽而死。

面对如此三朝老臣,神宗仍坚持将天平偏向王安石一边。

明眼人一眼便知,皇帝最后的终裁完全是源自对王安石的器重,而非案子本身的对错。

不过分地讲,王安石此时已成了神宗的精神导师。

面对老臣的卒亡,反对派中的一名叫刘述的侍御史集合了若干御史台官员联名要求神宗更改圣裁。

王安石闻此,大怒:“朋党,朋党,昭然若揭!”即命手下官员立刻对刘述予以弹劾。

此案到此,几乎已经涉及到了拥护变法的反对变法两派的所有官员。

一个小小的刑事案件最终升级成为围绕改革变法的政治事件。

自此,两派之争已从暗流涌动变为明火执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