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出版文化社科古代典籍颜氏家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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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制第二十

【原文】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伍者,亦常数辈;幸承余福,得至于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吾已六十余,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先有风气之疾,常疑奄然,聊书素怀,以为汝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