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出版文化社科古代典籍长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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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室庐:照壁

【原文】得文木如豆瓣楠之类为之,华而复雅,不则竟用素染,或金漆亦可。青紫及洒金描画,俱所最忌。亦不可用六,堂中可用一带,斋中则止中楹用之。有以夹纱窗或细格代之者,俱称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