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奇幻东方玄幻敲金震古禅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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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5

第六回 : 明月何曾照西楼

(人物介绍)

22)沈源 =

苏州首富 。

也是沈莲和沈蓉的父亲,因为家里不出男丁,早年买个郑濡雨回来当‘等郎媳’,后来依旧是个‘小姑居处本无郎’。

大乔小乔本是一对三国时代的姐妹花,而沈莲沈蓉更被喻作江南的大小乔,两人在性格上差距还算蛮大的。沈蓉像似柔弱的美,沈莲乃是刚毅的娇,不知有多少宦家贵族,都来向沈家求亲。沈源不舍得把女儿年纪轻轻就遣嫁出去,便一律回绝了。

康熙皇帝钦点的江南三朵金花 ;

23)沈莲 = (妙妙儿)

风姿卓越,玉洁冰清 。喜欢的一句话是; 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在千诗馆里头,每个人喜欢称她为‘妙莲子’,意思是说她外表看似可爱,却满身皆是刺,犹如刺猬一般,咬上一口的人方晓得那是苦涩无比的。

7)沈蓉 = (甜甜儿)

仙容玉貌,万人小主。喜欢的一句话是;酒能怯百病,菊能制颓龄 。 苏州城的男人都把她列为‘梦中情人’,没有一个不想娶她回家的。

24)潘庭莺 = (依依儿)

千诗馆的小公主,潘千重的女儿。天生丽质,英风飒爽,明眸皓齿,十足江湖儿女,绝不忸忸怩怩的,有人叫她一朵小花 。刚过十五岁及笄礼,有时见到师父兼父亲的馆主,多会依偎在潘千重身畔,所以人们总唤她作‘依依儿’。

(清代习俗) 抄自网络

典妻

典妻制度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它和娼妓制度一样,都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它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早在汉代就有记载。《汉书·主父偃传》记载:“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

”由于战争频繁,大量民众无法自活,《汉书·贾捐之传》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卖妻是以妻子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尽管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典妻婚,但它为后来的典妻现象作了准备。

典妻虽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

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典妻》 对承典的人说来,对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会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许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

契约对于那些被出典的妇女来说无疑等于卖身契,契约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为人生儿育女,最后还得与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离。

典妻现象的存在,如同中国婚姻制度的一个毒疾,让那些封建士人无法回避,又羞于启齿。到了清代,中国的典妻现象达到了“全盛”,这个词也就不断地出现在士人的著作、史家的记载里。

典妻现象遍及全国各地,名称各不相同,“浙江宁、绍、台各属,常有典妻之风”。在北方,典妻现象曾在辽宁、甘肃一些地方传播,辽宁称为“搭伙”,甘肃叫做 “僦妻”。范围很广,形式多样。

清军入关前后,大量抢夺他人妇女,因此民间买卖妻女之风兴盛。清初康、雍、乾三朝号称“太平盛世”,然而‘典妻’却极其盛行,而且还受到大清律例所允许的。

第七回: 百花深处锁二乔

(人物介绍)

F)诛仙盟 =

全国最大的反清复明秘密帮会,专门暗杀皇室高官还与满清朝廷作对。由‘朱文帝’担当总舵主,旗下两位堂主乃是‘武林将相’,还有一众好汉列队,如;江南第一大侠甘凤池、白泰官、吕四娘、了因大师、老鹰团队……

一般上,清朝对付‘反清复明’的叛逆从来都不会手软,全国大举围捕,捉到要犯之后通常会将他极其羞辱一般,然后再推上刑场,来个‘凌迟活剐’。

要犯的妻儿也会流放三千里,去给前线的披甲人为奴。倘若遇上沈莲这么个绝顶的人品,可能会分配到八旗上层将军的手中,无论属那一种,结果同样是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