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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族勇士

天蒙蒙亮,徐市便自睡梦中惊醒。吵醒他的,是乌察那豪爽的大嗓门:“徐兄弟,好消息,好消息啊,哈哈哈哈!”

徐市走出门来,水柔正在紧她那张犀角弓的弓弦。乌察和乌罕正站在她旁边。不但乌察的大嘴已经咧过了耳朵,一向冷静内敛的乌罕也是满脸掩不住的兴高采烈之色。

徐市笑道:“乌大哥,快说说是什么喜事?若是不让我满意,白扰我清梦,我可不饶你!”

“保你满意!”乌察自信满满地道,“因为我们昨日猎到的老虎被选定为火神节献祭给火神的祭品,长老推荐我们四个人为今年的‘木邓塞鲁’,去神木山迎取圣火!你说,这是不是天大喜事?”

根据苗族传说,上古时候,天灾肆虐,妖魔横行,各部落的族人都生活在困苦中。南疆的保护神火神祝融心生怜悯,便转世降生到人间,名字叫做木邓塞鲁。木邓塞鲁强大勇敢,又富有智慧,被奉为族长,很受族人爱戴。他看到天雷劈断神树穷桑,得到启发,便取穷桑的树枝互相钻磨,三天三夜之后终于钻出火来。从此人类有了火种,不用再吃生肉,也不用再挨冻。

每年火神节之前,各寨子都会派本族最出色的勇士去穷桑树上采树枝钻取火种,再把火种带回来作为祭祀的圣火。这些勇士被称为‘木邓塞鲁’,以纪念火神的化身。这对于每一位苗族勇士来说,都是无上的荣耀。

徐市笑道:“这果然是大喜事,恭喜你们啦!”不过随即又假装不满地道:“乌大哥,虽然这对你是喜事,跟我却没什么关系。你平白吵我睡觉,拿什么赔我?”

乌察神秘地笑了笑道:“我还没说完呢,长老昨夜得到天神的启示,决定赐你外族勇士的身份,准许你同我们一同去取圣火。徐兄弟,我果然没看错人,你是上天注定的苗族的兄弟!”

徐市还没答话,水柔失声叫道:“不行!”乌察本来正在兴头上,闻言脸上便有了不豫之色,有点生气地道:“水柔,徐兄弟是我的兄弟,是咱们寨子的客人!不要被仇恨蒙蔽了你的眼睛。难道连天神的旨意,长老的决定,你都敢违抗吗?”苗人的信仰极为坚定,长老作为天神的使者,在族中有着不可违逆的权威。水柔不敢再执意阻止,小声道:“乌大哥,我不是……我,我不敢!”

原来乌察早上刚来,只告诉了她几人被选中的消息,还没说徐市也要同去之事。徐市倒不是十分想去,但是听到水柔二话不说的出来拦阻,想来又是觉得自己外人的身份亵渎了他们的神灵,心道:“唉,她还是记恨我周人的身份,不肯相信我!”

当下黯然的笑了笑道:“乌察大哥,你别生气。水姑娘说的也有道理。徐市本来是个身份不明的外人,不配做贵族的兄弟。你们自己去罢,祝你们一路顺利,早去早回!”

水柔有些着急地道:“你乱说什么?谁拿你做外人,谁说你不配做兄弟了?你根本就不知道!”转头向乌察低声道:“乌大哥,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木邓塞鲁固然是本族最大的荣耀,同时也是给勇士们的考验啊!穷桑树所在的神木山上禁锢着很多妖魔,徐市根本是个文弱书生,他怎么保护自己?”

乌察错怪了水柔,挠了挠头笑道:“丫头,你怎么不早说呢,大哥不该骂你,对不住啦。不过咱们所走的山路是由上古的勇士开辟出来的,一路上的妖魔都已被除尽。又有咱们保护,不会有什么危险的。长老说,去与不去,还要看徐兄弟自己的意思。徐兄弟,你决定罢!”

徐市暗暗苦笑,这件事明显是敢达长老一手策划。徐市修仙已有半年,对于神鬼之说,已不像普通凡人般盲目崇信。即便真有天神,也不会注意他一个小小的过客。所谓天神旨意,十有**是敢达长老自己的意思。这其中有什么含意呢?莫非是长老起了怀疑,想借此机会再试探自己的身份?

南疆的圣地神木山,徐市心中也有一些好奇。但是自己现在自顾不暇,只愿早早赶到昆仑,实在并不想在路上另生枝节。木邓塞鲁对于南疆诸族来说是无上荣耀,对于徐市这个外族人来说,却是无足轻重得很。不过徐市若真的拒绝,那与乌察等人的情谊,也就到头了。外族勇士是给予客人的最尊贵头衔,代表了全族的信任和尊敬。推辞了,不就是看不起苗人的荣耀?看不起苗人的荣耀,就是看不起苗人的天神和勇士。南疆人虽然淳朴好客,对朋友肝胆相照。可是对侮辱他们的敌人,可是用刀子说话的。君不见昨天那小丫头被笑话了一句,记了半宿么?

看看乌察那殷切目光,自己若是摇头,虽然不至于马上抽刀砍了自己,以后是断然不肯在来搭理半句话的。水柔虽然是一片维护自己的好心,我又岂能当个贪生畏险的懦夫,让他们看扁了?

朗声一笑道:“乌大哥,多谢你看得起我。既然贵族给了我勇士的荣誉,我自然不能辜负了你们一份心意。便同你们走一遭,又有何妨?”

水柔眼前一亮,她担心徐市危险,阻他前往。但徐市若真的畏缩不前,她心中也是瞧不起的。此时看这个中原书生从容镇定,俊秀的脸上也流露出一股英武之气,不论力气武艺如何,这一份气概已是当得起“勇士”二字了。冷冷瞟了他一眼道:“你愿意去送死,我拦你做什么?我去给你准备行囊。”转身进屋,却没人察觉她嘴角上的甜甜笑意。

把石头宝儿叫了起来,两个活宝听说要带他们去玩,那是乐得屁颠屁颠,恨不能长出翅膀来。吃过早饭,水柔已经将两人份的干粮和清水准备妥当,给徐市他们背在身上。她自己那份,早上起来时便备好了。

宇宙锋和太公兵法是片刻不能离身的。徐市照例将太公兵法交给石头贴身藏好了,自己把与宇宙锋斜背在肩后。他从鬼谷出来后便用兽皮做了一个剑鞘,将宇宙锋套在里面,只露个青铜手柄。看起来似矛非矛,似棍非棍,不伦不类之极。水柔好奇道:“昨天没有注意,你身上总背着这个怪模怪样的东西,是做甚么用的?”

徐市含糊道:“这是我家传的护身兵器,很厉害的!”

水柔也没太深究。一个书生,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兵器?何况还刚被盗贼劫过呢!可见是连盗贼都不屑去要。八成是木棍铜棒之类罢?水柔戏谑地看了那丑家伙一眼,昨日所受的嘲笑总算真正烟消云散。得意地将晶莹乌亮的犀角弓一挎,腰上悬着一壶羽箭,端的是英姿飒爽,女中豪杰!

徐市心道:“宇宙锋,对不住你啦,堂堂的绝世神兵,被一把角弓笑话。不过你主人我都忍了,你也,忍了罢!”

来到寨子中间的广场上,族人们早得了消息,簇拥着出来送行。昨日徐市两人初来时,大家只以为是普通的迷路的客商,并不怎么在意。哪知道原来是天神都看中的尊贵的勇士,看向徐市的目光中已多了一丝信任和敬重。

用香草叶子扫去身上的厄运,用清水洒身代表天神的祝福。四名木邓塞鲁,一位外族勇士,一位外族勇士仆人,一只可爱小狐狸。一行人在全族的欢呼声中,踏着朝露,去往南疆圣地,神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