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东方玄幻穿越之后比神过得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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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沈觅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尤其是这几日风餐露宿,身上的每一块地方都像是被重锤猛凿一般。

之前情况紧急,无暇顾及,这会儿经他提醒,疼痛愈发难忍,哎呦哎呦的哼哼起来。

卫承易见状说道:“看来已经到末期,恭喜你啊,再有一步之遥,便能渡过人劫,成为尘师了。”

沈觅之前修尘没有专业的人指导,只凭他自己勤学苦练才能到达此时的境界,这会儿听他有心指点,连忙询问什么意思。

卫承易解释道:“所谓人劫,就是要摒弃吃饭、睡觉这种常人之欲。只有经过这番锤炼,才能掌握超越常人的力量。”

“这段时间你要尽量克制欲望,用意识来对抗身体。”

“等你成为尘师之后,吃饭、睡觉的欲望会大大减弱。凭借尘息便能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

沈觅身上的疼痛越发剧烈,他哀嚎道:“这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卫承易道:“这可说不准,有的人几天就行,有的人一辈子都没能跨过人劫。还有无法摒弃欲望,导致境界退步的也不在少数。”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

沈觅默默吐槽,痛感强烈,让他懒得张口说话。

“不过,”卫承易正色道:“渡劫的最后一刻来临时是没有征兆的,就像女人生孩子一般,到时候你会承受之前数倍的疼痛,会很危险。”

沈觅纳闷道:“还能疼死我怎么的?”

“那倒不至于,”卫承易笑道:“但渡劫者忍受不了疼痛,咬舌自尽的,拿头撞墙的,甚至意识不清,用指甲划破脸皮的,都不在少数。”

沈觅摸了摸自己英俊的脸,后背不禁有些发凉。

卫承易拍了拍他,安慰道:“别担心,到时候我会亲自看护你的。”

沈觅心中一喜,连拍马屁:“多谢师父。没想到师父不仅一表人才,而且心地善良,徒弟以后一定为师父马首是瞻。”

卫承易嘿嘿一笑,“还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也是第一次为人师表,没什么经验。”

“有。”

沈觅默默说道:“你刚跑过了去浊染城的路。”

卫承易猛地站住,干咳了两声,说道:“这个,我常年在外面执行任务,对浊染城的路的确不太熟悉。”

说罢,掉头往回跑去。

卫承易奔跑的速度极快,沈觅被他夹着,迎面而来秋夜刺骨的寒风刮的他脸生疼。

沈觅有些无奈:“咱们为什么不能像你师父那样化成一团灰飘走。”

卫承易笑道:“以身化尘是尘圣的境界,我可没这本领,你在忍耐一会儿,大概再有一炷香的时间也就快到城里了。”

沈觅脑海里浮现出洛尘在自己眼前消失的场景。

原来这一招连四羽神官都做不到,这洛尘来头不小啊。

回到浊染城,卫承易贴心的将沈觅送回了寝房才离开。

当然中间又免不了跑了许多岔路。

沈觅一度怀疑自己回去可能会更快一些。

寝房是个六人合住的小屋,这会儿其余人应该是在当班,屋里就沈觅自己。

沈觅褪下湿衣,一头倒在床上,强烈的困意让他几乎立马入睡。

但他想起卫承易之前说过的话,拍了拍自己的脸,努力想清醒过来。

想着找点事做,来对抗睡意,便从湿衣服里拿出从贼人手里敲诈过来的紫珠。

紫珠握在手中更能感受到它的颤动,沈觅握着珠子的手都有些震的发麻。

“这东西真的不是富婆快乐球吗?”

沈觅把玩了一会儿紫珠,并没有发现其他特别之处,又收了起来。

等有机会了问问自己那便宜师父,看看是不是真如贼人所说,神纹也有先天与后天之别。

他随手又将少城主的那根玉钗拿了出来。

像这样上等无垢玉精雕细琢的玉钗,怎么也值万两黄金。

一两黄金是十两银子,一两银子是十钱,一钱则是一百文。一文钱可以买两个烧饼。

自己一年的薪水也才不到一百两银子,从现在开始不吃不喝给别人打工要干一千年才能买下这个钗子。

沈觅简单换算了一下,已经下定决心不把这玉钗还给少城主了。

傻子才交出去!

这东西卖了够自己享一辈子福了。

到时候少城主问了,就说没能追上。

那贼人这会儿怕是早已逃到天涯海角了,没有证人,少城主也拿自己没办法。

等风头一过,就找机会给卖了,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黑市,内城的东西,普通人怕是不敢收。

这事得问王池,他对这些邪门歪道比较了解。

“嘶。”

沈觅正得意,一个不慎,那锋利的钗尖划破了他的手,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糟了。”印象中无垢玉材质特殊,刀劈斧砍不能伤其分毫,唯独鲜血会渗入其中。

沈觅慌忙在床单上擦了擦。

他点燃床头的油灯,对着火光细看,果不其然,钗尖处有一道细如发丝的红血痕,已经浸到了里面。

沈觅大呼晦气,却又无可奈何。

好在那血丝几不可见,若是不仔细看,根本难以分辨。

该不会因为这一点瑕疵贬值吧?沈觅吹灭了油灯,躺在床上无奈地想着。

若是这东西没那么值钱了,要不要考虑还给少城主?

毕竟少城主的人情也不便宜,而且对自己的仕途比较有帮助。

沈觅躺在床上琢磨着,不一会儿的功夫,终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刺眼的阳光透过纸窗照了进来,一道道光束笼罩着屋内的浮尘。

这个世界没有钟表,但他们能够通过阳光大概估算出时间。

沈觅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自然也掌握了这项技能。

按照这个光照角度,现在应该是午时。

房间里依然一个人没有。

难道都去吃饭了?

正想着,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那人面容俊朗,神色冷淡,黑色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束在脑后,身上灰色的鳞袍被洗的有些发白。

印象中,他叫陆瑾,和自己一样也是七等持刀卫。

印象中他实力不俗,但就是性格比较孤僻,不会阿谀奉承,所以才一直没有升上去。

沈觅跟他打了个招呼。

陆瑾点了点头,回到了自己的铺位。

沈觅继续问道:“他们人呢?都去吃饭了?”

陆瑾愣了愣,似乎有些诧异沈觅今天格外热情。

半晌才答道:“张头儿带着他们去了后城,说是代表灰鳞卫看望一下少城主。”

张头儿是沈觅的上司,这次清远山一行就是他派沈觅去的。

“看望?”沈觅冷哼道:“怕不是去邀功了吧?可惜那些跟我一起的灰鳞卫,他们的尸体都还没凉透呢。”

陆瑾沉默一会儿,开口道:“虽然我已经得到了通知,但还是想确认一下,徐兴也没能回来吗?”

沈觅听他声音有几分寂寥,心中不由一酸。

陆瑾性格冷漠,本就朋友不多,这下算是又少了一个。

沈觅本想安慰他一下,但心里万千话语全都堵在了嘴边,最后只得低声说了句:“抱歉。”

陆瑾微微叹息:“看来他欠我的二两银子应该是要不回来了。”

……

突然,响起一阵重重的敲门声。

沈觅起身跑去应门,却见王池换上了一身布衣站在门口。

见他开门,王池皱眉:“头儿,你怎么睡觉不穿衣服?”

沈觅鄙夷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你自卑了?”

王池当下就要脱掉裤子证明自己。

沈觅拦住他,问道:“你来干什么?”

王池嘀咕了一句,“只许州官撒鹰,不许百姓遛鸟。”

见沈觅面色不善,这才说道:“头儿,我帮你请了假哈,今儿咱去外面逛逛啊,之前说好的,这次大难不死,你可得请客。”

沈觅点了点头,又问道:“赵毅呢?”

王池摆手,道:“别提了,那小子一请完假,就回家找他婆娘了,说是晚点再出来。”

“婆娘?咦,”王池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头儿,我那个……”

刚说到一半,沈觅表情严肃地打断他:“嗯,时不我待,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换件衣服就来。”

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

二人出了内城,走在喧闹的街上。

沈觅褪去铠甲和鳞袍,身着素衣走在路上,感觉身体无比的轻松。

再加上晌午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耳边听着市井中祥和的吆喝声,心情很是舒畅,连身上的疼痛也延缓了不少。

“还是外面好啊,”沈觅打了个哈欠,慵懒的感叹道。

“呼,呼,”王池跟在后面喘着粗气,身上背着个一人高的包裹,上气不接下气道:“头儿,你这包里装的都是什么啊?”

沈觅答道:“都是内城的那些贵族穿剩下的旧衣服,明明还很新,却非要扔掉,还不如送给没衣服穿的人。”

王池惊讶道:“私穿贵族服饰可是犯法的。”

沈觅笑着安慰他:“没事,我会让他们将衣服裁了做成新的再穿。”

王池腾出一只手给沈觅竖了个大拇指。

先祖云:“祭礼神明,应以当世之贵。”遂取八城中五玉、三帛为挚。寻常玉石经历千年演化之后,都会裂、脏、僵种种瑕疵,但无垢玉因质地坚硬,刀枪不入,水火难侵,很难产生瑕疵,因而位列五玉之首。同时也是其名“无垢”的来历。

——《浮世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