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出版文化社科修身养性金刚经
974800000018

色相究竟分第十七

【分义】凡具足色身与具足诸相者,必内证法身圆满,通 达妙理而始显也。故如来不可以色相见,但亦不可以离色相见, 法报化三身,总不异一身,为初学人未入不二者,假分为二为 三,以其偏执于色相而故矫之也。若初显法身,则当圆证不二 之境,即今山河大地,法界遍满处,无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种 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实,然色空不二,佛亦不妨具足而有 之。未修人每不知法身为何物,初学人又以显法身为菩萨成佛 事,非我有分而惊怖之,及修至见法身时,又偏执于法身,惊 喜如得至宝,反生厌离色身之想,不能通达实相,若入地菩萨, 亲见实相,融入不二。如是无上微妙法,原非肉眼所可梦见, 此是圆证色相之究竟当决定者。